为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11月20日,福建省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新政,从限售、限购、住房贷款等方面入手,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探索商品房现房销售模式,推广商品房全装修交付,推动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新政重新界定刚需、非刚需条件,降低参与刚需和非刚需摇号门槛,支持居民购房。
放松住房限购和限售
新政明确,除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部分房源外,在泉州市全域新购买一手、二手住房不限购。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建房地产项目上市销售,若认筹总人数超过总房源套数的120%,为确保公平公正,则采取公证摇号销售,摇号分刚需、非刚需,购房人须符合刚需、非刚需条件。若认筹总人数未超过总房源套数的120%,则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不限制购房条件。
同时,泉州缩小限售范围、调整限售年限、支持改善性购房。有特定销售要求的商品住房从其规定执行。
新政规定,2017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3日期间,在全市购买的一手、二手商品住房,均为限售2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计算限售年限。
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11月8日期间,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购买的公证摇号项目的一手住房,限售2年,以网签之日起计算限售年限;自2023年11月9日起,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购买的公证摇号项目一手住房,限售1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计算限售年限。
自2023年4月14日起,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购买的二手住房,限售1年。自2023年4月14日起,除上述房源外,在泉州市全域新购买的一手、二手住房不限售。属于改善性需求,再次新购买一手商品住房,可将第1套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限售年限的商品住房转让。
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90万元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可再另加10万元。
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首套住房贷款利率3.1%,二套住房贷款利率3.575%。
在商业贷款方面,泉州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以住房贷款未结清套数来认定首套房、二套房。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购买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商业贷款政策。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为LPR-50BP,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为LPR+20BP。
商品住房项目安排10%的房源作为高层次人才房源
在优化摇号政策方面,新政明确,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项目优先安排10%的房源套数作为高层次人才房源,若出让房地产用地时有约定房票房源的,则另外安排20%的房源套数作为房票房源,剩余房源再按刚需70%、非刚需30%的比例进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
高层次人才、刚需、非刚需认筹购房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按实际计算。
新政显示,高层次人才购房条件需满足:①购房人在购房时须在全市范围内连续缴满6个月的社保或个税或公积金,且购房时仍在缴纳。②家庭(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下同)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以及人才所在单位的县(市、区)内名下无住房的。
高层次人才购房对象包括高层次人才、产业实用人才、“2023泉州民营企业100强”企业员工。
其中,高层次人才为经认定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且在服务期内。
产业实用人才为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就业,年薪达到统计部门公布的泉州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产业实用人才。年薪是指一家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薪金的总收入,不包含期权、股权和分红、科研成果转化等。当年度调整工作单位的,可以合并计算。
2023泉州民营企业100强排名1~20名可推荐3名员工、21~50名可推荐2名员工、51~100名可推荐1名员工。
对刚需购房条件的认定包括4个方面,符合其中之一即可。①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家庭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内名下无住房的。
②生育二孩及以上的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家庭,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拥有1套住房的。
③非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6个月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满6个月以上,且家庭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内名下无住房的。
④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1个月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且家庭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内无住房的,可参与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刚需摇号购房。
对非刚需购房条件的认定包括5各方面,符合其中之一即可。①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家庭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内名下拥有1套住房的。
②生育二孩及以上的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家庭,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拥有2套住房的。
③泉州市非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在全市范围内没有或拥有1套住房,且家庭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无住房的。
④非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6个月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6个月以上,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内名下拥有1套住房的。
⑤在泉州市非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1个月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且家庭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内无住房的,可参与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非刚需摇号购房。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例说明,赵女士于2023年9月将户籍迁入鲤城区,家庭名下无住房。按照新政,赵女士可参与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上市房地产项目刚需房源摇号,不再要求其户籍迁入满12个月。
洪先生于2023年10月卖掉名下唯一住房,后参与鲤城区新上市房地产项目的认筹摇号。按照新政,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认定按实际计算,不再向前追溯12个月,即洪先生可认定为无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