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有关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支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培育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优质企业项目、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开源社区和开源生态中心运营项目的发展。
为支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主要采取事后补助方式,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总额的40%,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对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结合国家支持政策予以建设经费支持,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总额的40%,单个项目最高5000万元。
为支持培育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优质企业项目,省财政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珠三角每家奖补不超过1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奖补不超过120万元;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珠三角每家奖补不超过12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奖补不超过150万元。
同时,各地级以上市给予本地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予以奖补的,省财政进一步参照地市奖补金额,再按1:1比例予以额外奖补。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基础奖补与额外奖补总额度最高为200万元,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基础奖补与额外奖补总额度最高为300万元。
为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不超过投入费用30%的比例予以支持。单个项目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少于300万元、最高800万元。投入费用支持范围包括与人工智能开发和应用密切相关的软硬件建设投资费、系统集成适配费、数据资源开发费。
为支持开源社区和开源生态中心运营项目,采用事后奖补形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开源社区和生态中心,按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审定运营费用30%的比例予以支持,奖补资金最高800万元。